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建成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是衡量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准。新疆2020年力争实现70%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新疆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20年力争实现新疆70%的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1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暨人民防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新疆不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截至2019年底,全区累计7345个行政村实现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整治销号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54处,整治率95.06%。根据《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新疆用三年时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2019年,新疆加大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力度,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供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快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记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各地已在交通便利、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并在运输能力许可的条件下适当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李宏斌说:“2020年,新疆将持续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制定《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建设标准》、《自治区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力争实现全区70%的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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