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网2023年08月05日 10:15原创
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大类,不管是哪种,都需要进行土地登记。那么究竟土地登记是什么?哪些机构具有登记资格?
1、什么叫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登记。
2、土地登记依照什么程序进行?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3、土地登记分为哪几类?
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
4、土地登记有哪些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5、土地登记机关如何确定?
(1)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2)垦区所属农、牧、林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国有森工林区内建设用地以及中、省直和部队所属农、牧、林、渔场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省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3)国家或者省批准的中、省直单位和跨市(行署)行政区使用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
(4)跨市(行署)、县(市)行政区域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
6、什么叫初始土地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拨(使)用的土地批准文件。
(2)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
(3)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
(4)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处理办法:
①个人使用土地的,由四邻认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
②单位使用土地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很赞哦!(1)
©富田网 版权所有 2012-2023 wuhanzpjj.com
备案号:赣ICP备202300567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3002000079号
版权申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邮箱xiajingzpy@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