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印发了《玉溪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玉政规〔2021〕3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那么,
玉溪市农村宅基地2021年申请条件有哪些?面积标准是多少?大家请看乡村动力小编的下文介绍。
一、玉溪市农村宅基地2021年申请条件1、村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村民户未取得过宅基地建设住宅的。(2)参加旧村改造,且自愿拆除或者交回现有住宅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3)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需要拆迁安置的。(5)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6)因国家或者集体实施城市规划、乡镇村庄规划等,需要拆迁安置的。(7)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又重新组建家庭,且无住宅或者宅基地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不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2)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或其它不符合分户条件的。(3)拒绝签订旧宅拆除协议或者已签订旧宅拆除协议但拒绝拆除旧宅、交回宅基地使用权的。(4)出卖、出租、赠予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住宅的。(5)违法占地或者违法建房未处理结案的。(6)不符合“一户一宅”有关规定的。(7)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
二、玉溪市农村宅基地2021年面积标准1、城市规划区内,根据《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确定。2、城市规划区外的坝区,一户最多不得超过120平方米。3、山区、半山区、少数民族地区,一户最多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其中,《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1、城市规划区内,人均占地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一户最多不得超过100平方米。2、城市规划区外,人均占地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不得超过150平方米。以上是乡村动力小编对“玉溪市农村宅基地2021年申请条件及面积标准”的介绍,符合条件的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集体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希望本文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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